我們有什麼可以幫您?
鑑於閣下(或稱「客戶」)於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長橋證券香港」 )開立長橋證券綜合帳戶(「證券帳戶」),為向閣下提供更好的服務,長橋證券香港特此提供「自動換匯還款服務」(本「服務」)。客戶點擊並確認本《客戶確認函-自動換匯還款服務》(本「確認函」),即視為閣下同意開立本服務,同時願意遵循以下服務規則:
1. 服務內容與條件:客戶開通本服務後,若長橋證券香港判定屆時的客戶證券帳戶符合特定的本服務觸發條件(「服務條件」),將自動按長橋證券香港自行決定的匯率將屆時客戶證券帳戶內的可提資金直接換算成屆時已欠款貨幣計價的資金,並同時將以該等匯率換算後的資金款項作為客戶向長橋證券對應的還款,客戶可透過當日結單查看貨幣兌換及已繳交現金的具體詳情。觸發本服務的特定服務條件指: (1)客戶證券帳戶中持有其他貨幣計價的可提資金餘額多於或等於100港元或等值貨幣時;( 2 )客戶證券帳戶內的已欠款資金等於或大於100港元或等值貨幣;以及(3)長橋證券香港不時更新的其他服務條件。
2. 餘額通自動贖回服務:
2.1在自動換匯還款服務期間,若客戶同時持有餘額通產品(即一款由長橋證券香港提供的基金產品) ,則客戶特此授權長橋證券香港,若長橋證券香港判定屆時客戶持有的餘額通產品符合「餘額通自動贖回條件」(定義如下),將為客戶發起自動贖回申請,自動將餘額通產品依照長橋證券香港評估的金額贖回至客戶證券帳戶( “自動贖回”或“自動贖回服務”)。前述對餘額通自動贖回條件的判定及自動贖回金額的評估,均由長橋證券香港自行判定為準,但是自動贖回的金額應小於或等於客戶證券帳戶中的已欠款資金或等值貨幣。客戶可透過當日結單查看餘額通自動贖回金額的具體詳情。未免歧義,前述餘額通自動贖回條件具體是指:( 1)客戶持有的餘額通產品價值多於或等於100港元或等值貨幣時;( 2)客戶證券帳戶中無任何可提資金且客戶證券帳戶內的已欠款資金等於或大於100港元或等值貨幣;以及(3)長橋證券香港不時更新的其他餘額通自動贖回條件。
2 .2客戶知悉並同意,自動贖回的金額至客戶證券帳戶後即為客戶證券帳戶內的可提資金,如果符合第一條所述服務條件,長橋證券香港將依據本確認函提供自動換匯還款服務。
2.3客戶知悉並同意,在開通本服務後,長橋證券香港無須在自動換匯還款前發送訊息通知。
3. 結算與交收:長橋證券香港將在每個工作日(定義參見《客戶協議》)對客戶證券帳戶是否符合服務條件或餘額通自動贖回條件進行確認與結算交收。
4. 換算匯率:為提供本服務及餘額通自動贖回服務,長橋證券香港有權自行決定屆時具體的貨幣匯率。
5. 風險揭露:客戶同意,閣下使用本服務和餘額通自動贖回服務即同意接受貨幣兌換可能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收益或虧損,長橋證券香港不承擔客戶因使用本服務和餘額通自動贖回服務遭受的任何損失或為任何投資收益進行保證,客戶應自行承擔其使用本服務及餘額通自動贖回服務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幣兌換成本及因外匯兌換限制、匯率波動造成的任何虧損。
6. 關閉服務:若客戶需關閉本服務及/或餘額通自動贖回服務,可在長橋證券香港指定App平台內按屆時的頁面指引進行操作或聯絡長橋證券香港的客服尋求協助。客戶知悉,若您選擇關閉本服務時,則前述第二條所述餘額通自動贖回服務也將同時關閉。
7. 服務規則修改:長橋證券香港可不時根據其酌情權在不通知客戶的情況下: (a)修訂、刪除或替代本確認函項下服務規則的任何條款; 和/或(b) 暫停或終止客戶使用本服務、餘額通自動贖回服務,並無須就客戶因上述任何行動而可能蒙受的任何損失、損害、費用、收費或開支承擔責任。
8. 補充協議:本確認函作為客戶與長橋證券香港先前締結的客戶協議的補充協議,若本確認函與客戶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本確認函下的內容為準;若本確認函未盡事宜,您應遵循客戶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相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