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投資者(PI)是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界定的特定投資者類別,分為機構、法團、個人三種類型。認證為 PI 後,可投資更高風險或未經證監會認可的產品,但券商亦豁免部分信息披露和合規義務。以下是關於專業投資者的詳細介紹。
1. 什麼是專業投資者 (PI)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專業投資者包括
機構專業投資者是指
- 《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 1 第 1 部第 1 條「專業投資者」定義中的第(a)至(i)所指的人士
- 如認可交易所、認可結算所、中介人、認可財務機構、獲授權的保險人、認可的集體投資計劃、註冊的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計劃、政府等。
法團專業投資者是指
- 《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第 4、6 及 7 條所指的信託法團、法團或合夥。
個人專業投資者是指
- 《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第 5 條所指的個人
2. 發起專業投資者認證需要哪些材料?
資產證明文件
- 包括現金、銀行存款、股票、基金、債券、資產管理計劃、信託計劃、期貨戶口現金部分
- 不包括房地產證明、期貨、私人公司股票、MPF、 ORSO、保險合約 (保單)。
注:機構專業投資者不需要提交資產證明文件。
法團專業投資者
- 信託法團需要持有港幣 4000 萬(或等值外幣)以上的總資產;
- 法團或合夥需要持有港幣 800 萬(或等值外幣)以上的投資組合, 或港幣 4000 萬(或等值外幣)以上的總資產。
個人專業投資者
戶口擁有人多於一人時
- 如果聯名戶口持有者不是您的配偶,我們將認為您以平均分配的份額持有資產,除非您提供聯名戶口持有人之間的書面協議,指定您的個人份額。
- 如果聯名戶口持有人是您的配偶,請提供結婚證或出生證作為關係證明。對於與配偶共同持有的賬戶,您將被視為持有 100% 的共同持有資產。
憑證文件類型
- 銀行結單 / 證券結單 / 信託證明 / 資產證明
憑證需包含
- 發出機構、本人姓名
- 總值超過 800 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資產 (註明幣種)。
憑證有效性
- 一年內的發出日期。
- 如提交多份憑證,則所有憑證的相差日期必須在 1 個月內。
- 發出者
- 由保管人發出的帳戶結單或證明書。
- 由核數師或會計師發出的證明書。
- 由或代表該信託法團 (不論是代表其本身或就其擔任信託人的任何信託)、個人、法團或合夥呈交的公開檔案。
3. 專業投資者認證
可前往長橋 App > 市場 > 基金 > 專業投資者 (PI)進行認證。
4. 專業投資者風險披露
在閣下被認證為個人專業投資者之前,需要清楚了解其風險及後果,尤其是長橋獲豁免履行相關法規的某些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義務:
(1)成功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之後,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可以為閣下提供更多的投資產品。但該類投資產品有可能末經香港證監會認可及不受香港證監會規管,因此閣下投資該類產品會帶有一定的風險。建議閣下在申請前先咨詢獨立第三方的專業意見。
(2)在閣下成為專業投資者之後,閣下確認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可豁免履行以下義務:
- 提供有關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雇員及其他代表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行事人的身份和受雇狀況的資料。
- 向閣下確認有關該宗交易的重點。
- 向閣下提供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規定的關於納斯達克一美國證券交易所試驗計劃的數據文件。
- 根據《證券及期貨(成交單據、戶口結單及收據)規則》的要求向您提供任何成交單據、戶口結單或收據。請註意,並非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將停止向閣下履行以上義務,但是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有權豁免履行。
(3)閣下若發現己不再符合專業投資者資格,必須立刻告知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閣下亦有權可隨時通知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取消專業投資者資格。
關鍵要點:
- PI 符合條件:
- 機構:銀行、保險公司、政府等(無資產要求)
- 法團:需滿足資產港幣 4000 萬(或等值外幣)以上或投資組合港幣 800 萬(或等值外幣)以上
- 個人:需滿足港幣 800 萬 (或等值外幣) 以上的投資組合
- 認證材料:
- 有效文件:1 年內發出的銀行結單 / 證券結單 / 信托證明 / 資產證明
- 聯名賬戶:配偶聯名需結婚證(視作 100% 持有);非配偶需份額協議
- 認證路徑:長橋 App > 市場 > 基金 > 專業投資者(PI)
- 風險與豁免
- 可投高風險未認證產品(券商不再提供交易確認、結單等強製披露)
- 資產不達標需主動申報,可隨時取消 PI 身份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