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聲明
本人/我等特此聲明並同意:
- 此乃本人/我等(及/或實益擁有人,定義見下文)提出及擬提出的唯一配售股份申請,且並無在長橋證券或其他證券商處申請香港公開發售的股份。
- 本人/我等知悉並同意長橋證券收集、存儲、處理以及使用本人/我等的個人數據及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姓名、申請金額和屬於本人/我等的任何其他個人資料。
- 本人/我等已經閱讀並且完全瞭解此國際配售申請的配售文件的全部內容。
- 本人/我等知悉配售股份數目以長橋證券最後確定為准,且明白及接納獲配售股份的數目有可能較申請的配售股份數目為少,同意長橋證券並不保證滿足所有的申購額度。
- 保證本人/我等的身份(及如本人/我等作為代理為另一人士的利益提出申請,則該名實益擁有人(以下簡稱「實益擁有人」)的身份) 符合香港法例第 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制定之《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 規定。
- 本人/我等保證,本人/我等(及/或實益擁有人) 並不屬於下列各項身份人士:
- 股份之現有實益擁有人;
- 是次配售股份的發行人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現有股東、董事、行政總裁、僱員、代理人、主要供應商或主要客戶;
- 安排是次配售股份之牽頭證券商或任何分銷商的「關聯客戶」(其定義詳見上市規則);
- 是次配售股份的發行人的「關聯人士」(其定義詳見上市規則);或
- 是次配售股份的發行人的「聯絡人士」(其定義詳見上市規則及/或任何適用法律及/或其他生效文件)。
- 本人/我等同意國際配售申請一經提交,在長橋證券規定的申請截止時間後不得撤回或更改,亦不得因無意的失實陳述而撤銷或更改。本人/我等無條件、完全接受配售結果。
- 本人/我等清楚瞭解《配售函通用條款》中的所有內容,並予以同意受其約束。本認購聲明是《配售函通用條款》的組成部分,若涉及到《配售函通用條款》未提及的部分,以本認購聲明為准,若與《配售函通用條款》有衝突的,以《配售函通用條款》為准。